关于印发《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规则》的通知

各区残联、文体局:

现将《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各单项比赛具体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武汉市体育局

2017年7月5日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

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举办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旨在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丰富残疾人体育生活,提高我市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为省、全国残运会选拔和培养后备人才。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武汉市体育局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协办单位:

武汉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 江岸区残疾人联合会

江汉区残疾人联合会 硚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蔡甸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0月

地点:待定(各单项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项目:

中国象棋、游泳、乒乓球、羽毛球、举重、田径。

四、参加单位:

各区残联

五、参加办法:

1、参加本届运动会的运动员限肢体残疾、听力语言残疾、视力残疾三类残疾人,并凭有效残疾人证报名参赛。

2、各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则规定报名。

3、各代表团设团长一人,领队、教练、工作人员按报名的运动员人数以1:3的比例配置。

4、运动员必须经区级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其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签署《运动员参赛保证书》。

5、为发展和培养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鼓励残疾人参加体育竞赛,结合我市实际,本届残运会允许各代表团之间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运动员交流,具体事宜由各代表团自行协商,并签定有交流双方法人、运动员、监护人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的《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运动员交流协议书》,经市残联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为有效。

6、运动员必须拥有武汉市户口,方可报名参赛。

7、参赛单位需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竞赛办法:

1、成立各单项竞赛委员会,制定单项竞赛规程和奖励办法,其解释权属各单项竞赛委员会。

2、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3、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组织比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个人录取名次按各单项规程的规定执行,并颁发奖牌和成绩证书。

2、设“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特别贡献奖”(注:授给有关单位)。

3、设“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最佳组织奖”(注:授给有关单位)。

4、设“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拼搏奖”(注:授个人)

5、设各单项团体总分奖,授予奖杯。

八、计分和计牌办法:

1、各单项计分办法见单项竞赛规则。

2、游泳、田径、举重等有记录项目,破世界记录按3倍计分,破全国记录按2倍计分。

3、团体总分相等时,以个人单项成绩靠前者名次列前。全部相等时,名次并列。

九、报名:

1、第一次报名:赛前20天,各单位按报名要求填写参赛项目和人数。

2、第二次报名:赛前10天,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报名,并附报名运动员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及《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运动员参赛保证书》。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各项目均设立“仲裁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由市残联与市体育局选派。

2、各项目裁判长、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一、各代表团组队、训练、交通、住宿、保险及参赛经费自理。赛事工作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二、其它:

1、开幕式上,各代表团应着装统一。

2、由组委会选拔部分运动员组队,参加市第十届运动会开、闭幕式,服装由市残联负责。

3、各代表团如能获得社会赞助,可冠以赞助单位名称。

4、各代表团直接参加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

5、组委会建立运动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处理机制,各代表团应加强配合。

十三、本规程总则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中国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武汉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

江岸区残疾人联合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

(一)比赛时间:2017年8月ⅩⅩ日

(二)比赛地点:待定

五、比赛项目:中国象棋赛

六、参加单位:各区残联

七、参加组别:男、女肢体残疾组、听力残疾组、视力残疾组

八、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单位每个组别限报运动员2人。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拥有武汉市户口。

2、运动员须持有有效残疾人证,方可报名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采取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二)赛制安排:

1、比赛采用积分循环制的个人赛;视力残疾运动员需带眼罩比赛。

2、每局棋双方有45分钟的规定时间,规定时间用完,则30秒一步棋,超时判负。

4、每局棋结果,胜者1分,负者0分,和棋各记0.5分.

5、在循环制的个人比赛中,根据个人积分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小分.胜局.直胜.犯规.无法区分,则名次并列。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八人以下(含八人)减一录取;

(二)设团体总分奖,以个人单项成绩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个人单项成绩靠前者名次列前;

(三)对单项前三名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获得团体前三名的颁发奖杯。

十一、报名:

(一)参赛运动队必须按规定统一填写报名单,单位加盖公章;于赛前10天报市残联组宣处。凡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作弃权论。运动员一经正式报名,不得更改。

(二)经费:

1、各代表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赛事培训,列培训类,纳入全年培训工作计划。

(三)报名地址: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处

邮箱:178705201@qq.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孙晓彤

联系电话:82622450 13986160882

十二、 裁判长、副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三、 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由市体育局和市残联选派,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单项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中国象棋竞赛报名表

附: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

残疾人运动会中国象棋竞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残疾类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对内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武汉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

硚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7年8月ⅩⅩ日

(二)比赛地点:待定

五、比赛项目:羽毛球

六、参加单位:各区残联

七、参加组别:男、女肢体残疾组、听力残疾组

八、项目设置:

男、女:SU5级(上肢残疾)单、双打、SL4(下肢残疾)单、双打、聋人组单、双打。

九、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单打:每单位每个级别限报运动员2人。

2、双打:每单位每个级别限报1队。

(二)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须持有有效残疾人证,方可报名参赛。

(三)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必须有市级医院开具的适合参加比赛的身体检查证明。

十、竞赛办法:

(一)采取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中国残疾人体协下发的《羽毛球竞赛规则》及其附属规定。

(二)赛制安排:

1、报名人数在7人以下的组别进行循环赛决出名次,8人(含8人)则进行两阶段比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和附加赛决出前八名。

2、比赛均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21分。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八人以下(含八人)减一录取;

(二)设团体总分奖,以个人单项成绩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个人单项成绩靠前者名次列前;

(三)对单项前三名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获得团体前三名的颁发奖杯。

十二、报名:

(一)参赛运动队必须按规定统一填写报名单,单位加盖公章;于赛前10天报市残联组宣处。凡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作弃权论。运动员一经正式报名,不得更改。

(二)经费:

1、各代表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赛事培训,列培训类,纳入全年培训工作计划。

(三)报名地址: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处 ,邮箱:178705201@qq.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孙晓彤,

联系电话:82622450 13986160882

十三、裁判长、副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四、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由市体育局和市残联选派,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单项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羽毛球竞赛报名表

附件: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

残疾人运动会羽毛球竞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SL4

SU5

聋人组

身份证号码

单打

双打

单打

双打

单打

双打

注:1、凡参赛项目请打“0”。

2、SU5级为单侧上肢残疾者;SL4级为单侧下肢残疾者。

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队内职务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

残疾人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武汉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

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7年9月ⅩⅩ日

(二)比赛地点:待定

五、参加单位:各区残联

六、参加组别:男、女肢体残疾组、听力残疾组、视力残疾组

七、项目设置:

男、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

八、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运动员每人可报三项,每单位每个级别限报运动员2人。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拥有武汉市户口。

2、运动员须持有有效残疾人证,方可报名参赛。

(三)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必须有市级医院开具的适合参加比赛的身体检查证明。

九、竞赛办法:

(一)采取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和中国残疾人体协下发的《游泳竞赛规则》及其附属规定。

(二)其它特殊规定:

1、运动员可以选择从出发台跳水或从水中出发。不能站立的运动员允许以坐姿从出发台如水。不允许垂直跳入水中。

2、截肢S6的仰泳运动员出发时,教练员可以用绳、带或其它辅助器材帮其稳定身体。在转身或到达终点时可以用身体任何部分触池壁。

3、允许教练员在盲人运动员接近转身和终点时发出信号,盲人运动员在不影响别人而错入泳道后,不算犯规,教练员可以给予语言指导回到原泳道。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八人以下(含八人)减一录取;

(二)设团体总分奖,以个人单项成绩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个人单项成绩靠前者名次列前;

(三)对单项前三名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获得团体前六名的颁发奖杯。

十一、报名:

(一)参赛运动队必须按规定统一填写报名单,单位加盖公章;于赛前10天报市残联组宣处。凡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作弃权论。运动员一经正式报名,不得更改。

(二)经费:

1、各代表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赛事培训,列培训类,纳入全年培训工作计划。

(三)报名地址: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处

邮箱:178705201@qq.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孙晓彤,

联系电话:82622450 13986160882

十二、裁判长、副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三、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由市体育局和市残联选派,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单项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运动会残疾人游泳竞赛设项表

2、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运动会残疾人游泳竞赛报名表

附件1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游泳比赛设项表

残疾类别

运动级别

自由泳

仰泳

运动级别

蛙泳

50米

100米

200米

50米

100米

50米

100米

200米

S6

O

O

O

SB5

O

O

S7

O

O

M

O

O

SB6

O

O

M

S8

O

O

M

O

O

SB7

O

O

M

S9

O

O

O

O

O

SB8

O

O

O

S10

O

O

O

O

O

SB9

O

O

O

视力残疾

S12

O

O

O

O

O

S13

O

O

O

O

O

听力残疾

S15

O

O

M

O

O

O

O

O

注:O为男、女均设;M为只设男子。

附件2: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游泳竞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残疾

类别

50米

蛙泳

100米

蛙泳

200米

蛙泳

50米

自由泳

100米

自由泳

200米

自由泳

50米

仰泳

100米

仰泳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对内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

残疾人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武汉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

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7年9月ⅩⅩ日

(二)比赛地点:待定

五、比赛项目:男子、女子乒乓球

六、参加单位:各区残联

七、参加组别:男、女肢体残疾组、听力残疾组

八、项目设置:

男、女TT6、TT7、TT8、TT9、TT10级和聋人单打比赛。

九、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单位每个级别限报运动员2人。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拥有武汉市户口。

2、运动员须持有有效残疾人证,方可报名参赛。

(三)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必须有市级医院开具的适合参加比赛的身体检查证明。

十、竞赛办法:

(一)采取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和中国残疾人体协下发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及其附属规定。

(二)赛制安排:

1、报名人数在7人以下的组别进行循环赛决出名次,8人(含8人)则进行两阶段比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和附加赛决出前八名。

2、单打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八人以下(含八人)减一录取;

(二)设团体总分奖,以个人单项成绩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个人单项成绩靠前者名次列前;

(三)对单项前三名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获得团体前三名的颁发奖杯。

十二、报名:

(一)参赛运动队必须按规定统一填写报名单,单位加盖公章;于赛前10天报市残联组宣处。凡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作弃权论。运动员一经正式报名,不得更改。

(二)经费:

1、各代表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赛事培训,列培训类,纳入全年培训工作计划。

(三)报名地址: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处,邮箱:178705201@qq.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孙晓彤,

联系电话:82622450 13986160882

十三、裁判长、副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四、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由市体育局和市残联选派,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单项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乒乓球竞赛报名表

附: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乒乓球竞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残疾

类别

级别

参赛项目

身份证号码

TT6

TT7

TT8

TT9

TT10

聋人组

注:凡参赛项目请划“0”

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对内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

残疾人运动会举重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武汉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

江汉区残疾人联合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7年10月ⅩⅩ日

(二)比赛地点:待定

五、比赛项目:男子、女子举重

六、参加单位:各区残联

七、参加组别:男、女肢体残疾组。

八、项目设置:

男子48、54、65、72、80、80公斤以上级力举。

女子45、55、60、67、75、75公斤以上级力举。

九、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单位每个级别限报运动员2人。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拥有武汉市户口。

2、运动员须持有有效残疾人证,方可报名参赛。

3、最低参赛年龄18岁。

(三)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必须有市级医院开具的适合参加比赛的身体检查证明。

十、竞赛办法:

(一)采取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和中国残疾人体协下发的《举重竞赛规则》及其附属规定。

(二)按照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举重规则规定,截肢运动员的附加体重如下:

1、每一踝下截肢运动员: 67.5公斤以下各级增加0.5公斤,75公斤以上各级增加1.5公斤。

2、每一膝下截肢运动员:67.5公斤以下各级增加1.0公斤,75公斤以上各级增加1.5公斤。

3、每一膝上截肢运动员:67.5公斤以下各级增加1.5公斤,75公斤以上各级增加2.0公斤。

4、每一髋关节截肢运动员:67.5公斤以下各级增加2.5公斤,75公斤以上各级增加3.0公斤。

(三)竞赛动作的规定:

运动员仰卧,向上伸臂握杠,虎口相对,自行或在保护员协助下把杠铃从支架上放置胸部,须触胸和呈静止状态,待裁判发令(拍掌或口令“推”)后立即上推,两臂伸直并停稳,待裁判员发出信号后,方可将杠铃轻放置于支架上。

(四)其它特殊规定:

1、每人试举三次,每次时间为2分钟。

2、运动员手臂如因生理障碍不能完全伸直,须由医生在分级卡上注明。

3、允许带假肢和穿矫正鞋。

4、运动员的握杠距离以两手指的间距不得超过81厘米。

5、禁止使用护肘和护躯干的绷带。

6、犯规规动作:

完成动作后“枪令”。

试举中,变动头、肩、背、髋、腿的位置。

发力时借助挺胸弹起杠铃。

试举中,两臂伸展速度不均。

试举中,杠铃有瞬间下降。

试举中,杠铃触及支架。

试举中,保护员或加重员触及杠铃。

完成动作时,两臂伸展不完全。

超过规定时间。

7、运动员称量体重如不合格,则须升级参赛。升级后,必须符合每单位每级别限报2人的规定。

8、赛前2小时称量体重。运动员称量体重,不能带假肢和矫正物。

9、允许一名教练员在其队员到达和离开举重台时给予帮助,试举时不得进入举重台内。

10、运动员试举时,根据运动员的下肢情况可用宽10厘米的捆带,捆绑在腿部。

11、运动员第二次试举增加的重量应为2.5公斤或2.5公斤的倍数。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八人以下(含八人)减一录取;

(二)设团体总分奖,以个人单项成绩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个人单项成绩靠前者名次列前;

(三)对单项前三名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获得团体前三名的颁发奖杯。

十二、报名:

(一)参赛运动队必须按规定统一填写报名单,单位加盖公章;于赛前10天报市残联组宣处。凡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作弃权论。运动员一经正式报名,不得更改。

(二)经费:

1、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

2、 赛事培训,列培训类,纳入全年培训工作计划。

(三)报名地址: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处

邮箱:178705201@qq.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孙晓彤

联系电话:82622450 13986160882

十三、裁判长、副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四、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由市体育局和市残联选派,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单项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残疾人运动会举重竞赛报名表

附件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举重竞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45

KG级

48

KG级

54

KG级

55

KG级

60

KG级

65

KG级

67

KG级

72

KG级

75

KG级

75KG

以上级

80

KG级

80KG

以上级

身份证号码

注:凡参赛项目请划“0”。

年 月 日

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对内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武汉市第四届

残疾人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武汉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武汉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

蔡甸区残疾人联合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7年10月ⅩⅩ日

(二)比赛地点:待定

五、参加单位:各区残联

六、参加组别:男、女肢体残疾组、听力残疾组、视力残疾组

七、项目设置:

60米、100米、200米、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垒球。

八、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人可报3个小项,每小项各单位限报2人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拥有武汉市户口。

2、运动员须持有有效残疾人证,方可报名参赛

(三)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必须有市级医院开具的适合参加比赛的身体检查证明。

九、竞赛办法:

(一)采取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中国残疾人体协下发的《田径竞赛规则》及其附属规定。

(二)其它特殊规定:

1、凡报错残疾级别者,经大会复查后,调入改正后的级别。

2、各项目参赛人数最少为2名运动员,如只有1人报名的项目,该项目取消。因他人(同单位者除外)请假、弃权、报错级别(复查后)致使只有1人比赛,其比赛有效。

3、T44级的运动员参加径赛必须带假肢。

4、凡分道竞赛中,包括部分分道项目的分道段落,运动员应始终在各自的分道中跑行。

5、B11、B12级跳远,起跳点为1米见方。起跳区的后沿线为起跳点,起跳区的前沿线(近沙坑部分)距沙坑近端为1米。成绩丈量:运动员在起跳区内起跳,由起跳点至落入沙坑最近点计算,如杂起跳区后沿线之后起跳,从起跳区的起跳线至沙坑的最近点计算。除此之外,凡在起跳区任何部位起跳,均为犯规。

6、视力残疾运动员进入投掷区时,允许给予帮助,触摸投掷区前后,确定位置后让其独立进行比赛。

7、有听力障碍的运动员,发令旗和发令枪同时使用。

8、T37级为不用辅助用具能独立步行的偏瘫,健侧肢体功能正常。

9、T11级运动员必须带眼罩参加比赛。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八人以下(含八人)减一录取;

(二)设团体总分奖,以个人单项成绩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个人单项成绩靠前者名次列前;

(三)对单项前三名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获得团体前三名的颁发奖杯。

十一、报名:

(一)参赛运动队必须按规定统一填写报名单,单位加盖公章;于赛前10天报市残联组宣处。凡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作弃权论。运动员一经正式报名,不得更改。

(二)经费:

1、各代表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赛事培训,列培训类,纳入全年培训工作计划。

(三)报名地址: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处

邮箱:178705201@qq.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孙晓彤

联系电话:82622450 13986160882

十二、裁判长、副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三、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由市体育局和市残联选派,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单项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田径设项表。

2、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田径竞赛报名表。

附件1: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田径设项表

残疾类别

级别

60米

100米

200米

级别

跳高

跳远

立定

跳远

铅球

垒球

F42

O

O

O

F43

O

O

T44

O

F44

O

O

O

O

O

T45

O

O

O

F45

O

O

O

T46

O

O

O

F46

O

O

O

O

O

T37

O

O

O

盲人组

T11

O

O

T11

O

O

O

T12-13

O

O

O

F12-13

O

O

O

O

O

聋人组

T60

O

O

O

F60

O

O

O

O

O

注:1、“0”为男、女均设项,“M”为只设男子组。

2、T37级为脑瘫运动员。

3、T11级运动员必须戴眼罩参加比赛。 附件2: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田径竞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残疾

类别

运动

级别

60米

100米

200米

铅球

垒球

立定跳远

跳远

跳高

身份证号码

注: 凡参赛项目请划“0”

年 月 日

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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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队内职务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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